
产品销售合同(集合15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产品销售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产品销售合同1甲方: 合同编号:
乙方: 签订地点:
丙方: 签订日期:
一、供货产品名称、规格及数量、价格
二、产品质量标准、验收方法
1、按照GB/T11836-20xxⅡ级管质量标准要求。
2、乙方送货到指定交货地点后,甲方应即指派专人(授权委托人) 验收,验收合格后在乙方送货单上签字生效,甲方若有异议的,在收货后5天内提出。
三、交货时间、地点及供货方式
1、甲方应提前向乙方提交(传真或亲自送达)书面订单。订单应写明需要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等内容,并且由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乙方在收到订单并确认后应积极备货(常规产品),在 5 天内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2、交货地点:无棣县城工地
3、运输方式:乙方负责运输及费用,甲方负责卸车及费用。
4、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起转移,但甲方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乙方所有。
四、随附义务
1、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级供应办法:每节管配备一个橡胶圈。
2、乙方应提供有关供货产品的标准图纸、 ……此处隐藏22420个字……部分并负担费用。
第八条 发货通知
售方应在发货后10天内以电传向购方通知有关货物自生产厂发运的情况,并注明发运日期,合同号,发动机号,件数,毛重和铁路运单号。
第九条 仲裁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提交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关审理,中方国家对外贸易仲裁
为中国对外贸易促进委员会,苏方为原苏联工商会。
第十条 不可抗力条款
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如火灾、自然灾害、战争、各种军事行动、封锁、禁止进出口或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的其它情况),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无法履行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可相应推迟,在此期间合同义务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况持续30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免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此时任何一方无权向对方提出补偿可能的损失。
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方应将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结束及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的时间应以售方或购方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书证明。
第十一条 其它条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按1990年3月13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共同条件”办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俄两种文书就,两种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法定地址
售方名称:
地址:
电报挂号:
购方名称:
地址:
电报挂号:
第十三条 运输地址
发货人: 收货人:
发站: 到站:
售方签: 购方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