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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合同

时间:2024-01-21 08:43:17
证券投资合同15篇

证券投资合同15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证券投资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证券投资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更好地提升甲方的资金运作效益,发挥乙方融资顾问服务的专业优势,甲乙双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全程融资顾问服务,并努力促成甲方达成融资目标达成如下一致:

第一条、顾问服务标的

1、甲方拟融资项目名称为______________,融资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资金使用时间为______________。

2、乙方利用自身专业服务优势向甲方提供全程融资顾问服务。甲方一经与出借人签订投资合同,不论投资合同所约定的融资项目、融资金额、利率及期限等任何内容是否与甲方拟定的融资目标相吻合,均视为乙方促成甲方全面地完成了融资项目。

第二条、顾问服务期限

1、顾问服务期限为_______个月,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计算,即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 ……此处隐藏35268个字……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八) 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构核准或备案的,自履行完毕相关手续之日起生效。

除非本《基金合同》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法律约束力。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九、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与程序

(一)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

1、基金管理人的更换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须更换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

(2)基金托管人有充分理由认为更换基金管理人符合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3)代表基金总份额50%以上(不含5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要求基金管理人退任;

(4)中国证监会有充分理由认为基金管理人不能继续履行基金管理职责。

基金管理人辞任,但新的管理人确定之前,其仍须履行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2、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批准,须更换基金托管人:

(1)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

(2)基金管理人有充分理由认为更换基金托管人符合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3)代表基金总份额50%以上(不含5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要求基金托管人退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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