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路工程合同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路工程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路工程合同1甲方:望谟县石屯镇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黔西南州方程建筑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县交通局等相关部门批准同意,我镇于20xx年11月30日组织相关部门在石屯镇政府会议室对我镇打岩村弄乱公路改、扩建工程进行公开邀标,现确定你方中标,为了使该工程施工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项目名称:打岩村弄乱公路改、扩建工程
二、建设地点:石屯镇
三、工程内容
公路全长约6公里。路基、排水沟、涵洞、路面、铺砂、碾压、里程碑等。
四、质量要求
1、路基:路基有效宽度6.5米(不含排水沟),石方地段排水沟为0.3米×0.3米,土方地段0.5米×0.5米,最大纵坡9%,回头弯半径15米以上;特殊路段经甲方同意可以按4.5米加错车道的规格建设。
2、涵洞:每公里3道以上,涵长7米以上。1米涵宽1米,高1.2米; 1.5米涵宽1.5米,高1.5米;2米涵宽2米,高2米;采用75号沙浆砌筑,100号沙浆砌拱;要求沙浆标号稳定,严禁使用风化砂石。过水 ……此处隐藏24421个字……造成的损失。
(二)买方的违约责任
1.不能按合同约定及时验收,应通知卖方,并赔偿因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合同变更
1.买方变更所需标的物的品种、质量、数量、规格、包装、运输方式、交货地点等事项时,应提前 30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否则,卖方仍可按照原约定供货;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卖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向买方交付标的物时,应在情况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书面通知买方,除因买方的原因外,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3.双方应对合同变更的相关事宜另行订立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 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说明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
第十二条 本合同的债权债务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 二 份,双方各执 一 份;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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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盖章): 卖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住 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