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合同11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合同1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国有土地位于____________,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年限为________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算。
第四条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包括土地开发费和土地使用费。
[或:第四条依据合资或合作企业合同,由乙方中的________(注: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包括土地开发费和土地使用费。 ……此处隐藏17400个字……权不得让渡、出租、典质。如需让渡、出租、典质,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地皮利用权出让和让渡暂行条例》法则办理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
第十二条如果乙方(或中方合股者或互助者)不能按时付出地皮利用费,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应缴费额____%的滞纳金。滞纳期超出6个月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地皮利用权。
第十三条如果因为甲方的过错,导致乙方延期占有地皮利用权,则本公约项下的地皮利用期限应响应推迟,乙方有权哀告补偿。
第十四条如果乙方在该地皮上连续两年不投资构筑,甲方有权收回地皮利用权,乙方已付地皮费用不予返还。
第十五条本公约订立、出力、解释、践诺及争议的办理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卫和管辖。
第十六条因履行本公约产生争议,由争议两边会商办理。会商不可的,按()项办理:(1)提请仲裁机构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告状。
第十七条本公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见效。
第十八条本公约扫很多天期均为公历。
第十九条本公约一式____份签订,甲乙两边各执____份。
第二十条本公约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市(县)签订。
第二十一条本公约未尽事件,可由两边商定后作为公约附件。
本公约附件是公约的构成部分,与本公约具有划一的法律出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