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告植入合同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广告植入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广告植入合同1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如下项目签订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作内容
1、乙方提供的拍摄资金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结清。
2、双方按照以下约定执行本协议:
(1)甲方于本协议签订后一日内向乙方提供执行拍摄的微电影剧本。
(2)乙方向甲方提供位于商务内环路的蓝天茗茶茶楼做为微电影拍摄场景。
(3)甲方在微电影中保证出现醒目的及茶楼场地画面。
二、合作期限
本协议合作事项自20xx年5月21日起至日止。
三、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像乙方提供微电影完整版光盘5份。
2、乙方应当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有关甲方的微电影剧本及由此表现的甲方广告思路、运作模式等资料、信息、文件、数据、材料等保密信息进行保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保密义务在融古汇今 继往开来央视微电影频道xx区域指定合作机构本协议终止 ……此处隐藏19599个字……任何知识产权,该剧的全部和完整的知识产权归该剧制作方所有,制作方在全世界范围内以任何方式发行该剧或对该剧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开发均无需征得甲方的同意,亦无需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未经制作方和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该剧的任何部分,无论该部分是否包含展示甲方产品的情景。
2、本合同的附件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依其规定,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3、对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过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书面协议的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联络与送达
1、甲乙双方指定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本合同项下有关文件的送达与确认,均可与对方指定联系人联络并送达。以当面递交方式送达时,递交视为送达;以邮寄、快递方式送达时,收件人收到邮件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送达时,邮件成功发出并收到对方回复(包括自动回复)时,即视为已送达。
2、任何一方变更其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均应提前告知对方,否则送达至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即为有效送达。
第十二条: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合同期限: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完成履约时自行终止。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有关事项进一步落实和未尽事宜,双方可再进行协商并达成书面约定,此类书面约定及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及其工作人员关于特定情节、费用数额等的确认文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十五条: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