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出口合同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外贸出口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外贸出口合同1卖 方:____
合同号码:____
买 方:____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1)货物名称、规格
(2)数量
(3)单价
(4)总值
包装及唛头
包装:小捆70-120千克及
卖方有权在3%以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金%/或大捆500-1000千克内多装或少装
按f.o.b.计算
(5)装运期限: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险:
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9)付款条件:
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十五天在中国到期。
(10)单据:
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1)装运条件: ……此处隐藏14765个字……必须在__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15天在________国到期。
第八条 单据:卖方应向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第九条 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只、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第十条 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电报通知买方。如果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的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 因执行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
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
由败诉一方负担。
卖 方: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买 方: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立